河北師範大學真知講堂管理辦法
發布人:馬克思學院管理員 發表時間:2018-10-11 浏覽次數:0次
河北師範大學真知講堂管理辦法
(2018年修訂)
為保證真知講堂安全、節約、高效、規範使用,提高管理水平,節約運行成本,更好地為學校教學、科研以及各類重要活動提供優質服務和條件保障,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真知講堂是學校組織大型會議、講座、典禮、演出等活動的重要場所,是傳播高雅文化、提高藝術修養、培養公共禮儀的大學堂。在使用和管理中應遵循“有計劃、有組織、有安排”的原則,以“安全、節約”為出發點,高效、規範地落實各項工作。
第二章 管理分工
第二條 真知講堂日常管理由教務處負責,舉辦活動期間實行多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學校辦公室、安全工作(部)處、後勤服務集團、資産與實驗室管理處、校内使用方或校外單位活動的校内牽頭方(下簡稱“牽頭方”)等單位協調配合。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随意使用。
第三條 教務處負責真知講堂的管理、統籌、協調,承擔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及故障報修,及時向協調聯動部門通報活動信息,共同保障活動順利進行。
第四條 學校辦公室負責學校承擔大型社會活動期間真知講堂的協調和布置。對真知講堂使用、安全及應急疏散工作進行備案。
第五條 安全工作(部)處負責審核、指導并監督落實校内使用方(牽頭方)提交的安全及應急疏散工作預案,在真知講堂活動期間負責檢票及安檢、消防、場内安全、人員疏散及外圍交通等工作,并負責日常安保和門禁及音視頻監控設備的管理。對真知講堂使用進行備案。
第六條 後勤服務集團負責真知講堂日常及活動期間的水、電、空調及保潔和衛生防疫工作,負責真知講堂室内外各類基礎設施的維修、維護,對真知講堂使用進行備案。
第七條 資産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受理真知講堂設備使用中遇到的有關故障問題,妥善處理各類設備、設施的售後服務及維修、更換工作,确保真知講堂各項活動順利舉辦。
第八條 校内使用方或牽頭方負責:
1、按照安全工作(部)處的有關要求,向其提交相關安全及應急疏散預案,經審核同意後向學校辦公室和教務處、後勤服務集團報備,并通過安全工作(部)處提前向學校轄區公安機關報備;
2、向教務處、安全工作(部)處、後勤服務集團、學校辦公室等部門報備活動計劃和方案,與上述部門協調活動細節并須達成一緻,做好活動的各類保障工作;
3、負責活動的組織和信息發布,要兼顧學校利益和社會影響;
4、配合真知講堂管理人員做好活動期間各項協調保障工作;
5、嚴格遵守本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章 使用原則和程序
第九條 在真知講堂開展的各項活動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以面向校内使用為主,活動的規模要兼顧講堂的體量,避免浪費。校外單位、劇團、演藝公司使用真知講堂舉辦的活動,應有校内有關單位牽頭負責。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牽頭、誰負責”的原則,由使用方或牽頭方切實負起活動組織責任,确保真知講堂安全、規範使用。
第十條 真知講堂以承擔大型活動為主,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1、學校組織的高規格學術講座、報告、會議、演出。
2、學校統一組織、參加人數在500人以上的活動。
3、由學校統一安排的開學典禮、畢業典禮。
4、經學校同意,具有鮮明專業特色、面向全校舉辦的大型教學展示活動。
5、學校組織或承辦的重大社會活動。
6、經學校審批同意并備案的其他活動。
第十一條 下列活動不宜在真知講堂舉行:
1、非學校統一組織的、人數較少的活動。
2、其他場地可滿足基本需求的各類校内活動。
3、校内單位為個人申請使用的演出類活動。
4、觀影、娛樂、輔導培訓類活動。
5、其他不宜在真知講堂開展的活動。
第十二條 講堂的使用一般按照申請時間的先後順序安排,但要遵循重大活動優先的原則。借用單位應以大局為重,服從統一協調,如遇重大活動,已經審批的活動自行停止或延後進行。
第十三條 使用方或牽頭方負責門票的領取和發放,每場活動發放門票數量以座席數量為上限,門票由教務處提供。參加真知講堂活動一律憑票入場、對号入座,活動開始前40分鐘觀衆開始入場。
第十四條 校内使用方或牽頭方使用真知講堂須提交《河北師範大學真知講堂使用申請表》(附件)進行預約審批。
1、一般應提前10個工作日提出申請;寒、暑假内使用的,須在期末考試開始前一周提出申請,并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學校要求安排;臨時申請不予安排。
2、辦理借用手續後,活動因故推遲或取消的,使用方或牽頭方須提前通知第二條所涉及各單位。
3、凡舉辦具有較大社會影響或名人效應活動的,須提交《大型活動安全管理預案》并于活動前交安全工作(部)處、學校辦公室、教務處備案。
第十五條 校内各單位不得以各種名義借用講堂為贊助單位提供場地便利,變相從事各類商業活動。遇有特殊情況需使用的,須經學校研究同意、領導批準,經成本核算并報學校辦公室和安全工作(部)處備案後安排使用。
第十六條 真知講堂原則上不承接校外單位或個人組織的各種活動。特殊情況需使用的,校外使用方須提交商洽函,闡明活動主題、内容、時間及需求,經學校批準後安排。
第十七條 由于運行成本巨大,為維護學校利益,真知講堂對外使用實行成本核算,使用方根據協議和結算通知辦理計費結算。
1、經學校同意後,校外單位、劇團、演藝公司使用真知講堂實行全額成本核算(含排練),須與我校簽訂《河北師範大學真知講堂使用協議》。
2、校内單位使用真知講堂,部分運行成本由學校負擔,水電費及人工費(舞美設備操作、安保等工作人員的勞務費和加班費)等成本由使用方負擔。
3、我校附屬單位使用真知講堂原則上實行全額成本核算,具體以學校審批結果為準。
第四章 真知講堂使用要求
第十八條 使用方或牽頭方應按照安全及應急疏散預案積極協助安全保衛人員做好安檢工作,維持入場、離場秩序,防止擁擠、踩踏、墜樓、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如遇意外情況,要積極配合管理人員冷靜、及時、有效地處理并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九條 管理人員有權對發生在講堂内的各類違規行為予以提醒、制止。活動結束後,使用方或牽頭方須将室内設施恢複原有狀态,盡快拆除自行布置的物品,如因活動造成室内設備、設施異常,應立刻報告管理人員,由管理人員和活動組織者勘驗後決定處理辦法,因活動舉辦方(人員)責任造成設備設施損壞的,依據學校有關公共财物損壞賠償管理規定進行賠償。
第二十條 活動正式舉辦之前,如需排練(彩排)的須提前列出計劃并嚴格按計劃執行。為保證真知講堂管理秩序和安全,活動舉辦期間,停止一切排練活動。
第二十一條 在真知講堂内嚴禁下列行為:
1、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場;
2、活動中使用明火,私拉亂接各種電器設備;
3、私自挪用消防設施;
4、吸煙、用餐,攜帶食品及有色飲料入場;
5、在活動期間随意擺放花籃、簽名簿(牆)等附屬用品;
6、未經允許,在室内外随意張貼、懸挂、擺放、散發宣傳材料、各類展牌,為第三方進行廣告宣傳;
7、未經報批,擅自增加其他設備;
8、未經學校同意,擅請媒體、記者入場拍攝、報道。
第二十二條 提倡簡潔辦會。未經學校同意,在各類活動中一般不懸挂條幅,不設禮儀人員。确需懸挂條幅或其他會議标志的,應首先對展示内容進行審核并經學校同意後在管理人員指導下進行懸挂。
第二十三條 演職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化妝間内所公示的《演職人員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要求,裝台及搭建過程中不得損壞舞台地面,若有損壞要照價賠償。
第二十四條 設備的使用
1、活動所需要的設備(如音響設備、燈光設備、舞台機械設備、LED屏等)須在申請表中注明并經批準後方可使用。
2、燈光、音響等特殊設備由專業技術人員操作,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進入控制室。
3、校外單位、演出院團使用上述設備實行成本核算,如有損壞的,參照第十九條執行。
第五章 文明守則
第二十五條 講堂即課堂,要遵守公共禮儀,遵守公共秩序。進入講堂,着裝整潔得體,舉止文明大方,不大聲講話談笑、玩耍打鬧。
第二十六條 尊重主講人、演員和觀衆。提前10分鐘入場完畢并避免走動影響他人。遲到觀衆應在室外稍候,聽從工作人員安排輕聲入場、就近入座。所帶通訊設備或其他電子設備應關機或設置成靜音。遲到30分鐘以上的不得進場。
第二十七條 遵守安全秩序。不在二層挑台附近擁擠通行、逗留或向外探身觀望,避免安全事故發生。不在二層挑台護欄處放置物品,避免掉落砸傷一層觀衆。
第二十八條 尊重管理人員的勞動。愛護室内外公共設施和設備,自覺保持室内清潔、整齊、有序。不随地吐痰、亂丢果皮紙屑和雜物。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其它有關文件要求與本辦法不一緻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