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師範大學真知獎學金評獎辦法
發布人:馬克思學院管理員 發表時間:2015-04-18 浏覽次數:0次
河北師範大學真知獎學金評獎辦法
(試行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秉承河北師範大學“懷天下,求真知”的校訓,激勵博士研究生在科學研究、開拓創新等方面取得優異成績,全面提高我校高層次人才的培養質量,設立“河北師範大學真知獎學金”,以下簡稱“真知獎”。為做好真知獎的評獎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評獎時間及範圍
第二條 每學年評獎一次,一般安排學年末進行。
第三條 我校在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可申報。
第四條 申報真知獎的所有科研成果,須為博士生在校學習期間完成,且作者單位署有“河北師範大學”字樣。
第三章 評獎名額及獎勵方式
第五條 學校每學年評定真知獎10名。
第六條 學校對評選出的真知獎獲得者進行表彰,獎勵人民币2000元/人。
第四章 評獎條件
第七條 申報者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集體活動。
(二)勤奮學習,各科學習成績均達到優良水平。
(三)刻苦鑽研,勇于探索,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了創新性科研成果。
第五章 評獎程序
第八條 本人申請。符合評獎範圍的博士生,填寫《河北師範大學 - 學年真知獎審批表》(見附件)一式兩份,連同科研成果的佐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一并提交所在學院。
第九條 學院初評。學院成立5-7人組成的真知獎評審小組,全面負責本學院的評選、推薦工作。按照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對申請人員的道德品質、學習成績、科研成果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确定推薦人選後上報學校。
第十條 學校評獎。研究生院對各學院推薦人選的材料進行審核後,組織真知獎評審委員會進行聯評,确定拟獎勵名單後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呈報學校領導審批後進行獎勵。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